甚麼是連體字?
- 字體的筆劃相連或重疊而無法分離或分辨取碼順序,稱為連體字。
- 連體字第一碼為字首,其餘部分為字身。
- 連體字最多取四碼。
取碼數目與次序
如果中文字取碼不超過四碼,全部字形取碼,即是取首碼、次碼、第三碼和尾碼。如果中文字取碼超過四碼,字首取一碼,字身取次碼、第三碼和尾碼。取碼的次序根據取碼順序原則:由左至右、由上至下、由外至內。
連體字的字形特徵
橫向筆劃與縱向或斜向筆劃相交或相連而無法分離。例如「車」字上面字形「十」的縱向筆劃與中間字形「田」的橫向筆劃相連而無法分離,中間「田」的橫向筆劃亦與下面「十」相連而無法分離,因此「車」字歸納為連體字。例如「直」字上面「十」的縱向筆劃與中間「月」的橫向筆劃相連而無法分離。例如「世」字左邊「心」的橫向筆劃與右邊「廿」的橫向筆劃相連而無法分離。例如「走」字上面「土」的橫向筆劃與中間「卜」的縱向筆劃相連而無法分離,中間「卜」的縱向筆劃亦與下面「人」相連而無法分離。
本堂重點
- 筆劃相連或重疊無法分離或分辨取碼順序的為連體字,第一碼為字首,其餘為字身。
- 連體字最多取四碼;不超過四碼則全取,超過四碼則字首一碼、字身取次碼、第三碼和尾碼。
- 取碼次序:由左至右、由上至下、由外至內;連體字特徵為橫向與縱向或斜向筆劃相交或相連而無法分離。